请宁乡市交通局将偿还龙虹霖150万的责任兜起来!

01-09 生活常识 投稿:陪着眼泪
请宁乡市交通局将偿还龙虹霖150万的责任兜起来!

请宁乡市交通局将偿还龙虹霖150万的责任兜起来!

龙虹霖切盼杨瑞祥局长用执政良知和法治思维解决这起纠纷

杨瑞祥局长:首先,我十分感谢长沙宁乡市交通局能和我——一个普通互联网博客互动,先后就我写的涉及到贵局的博文给出了公开回复。不过,您的麾下有人对龙虹霖说:你不要去找罗修云写文章了,找他也没用,你有本事就去打官司!对此,我想说明的是,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我只不过是帮龙虹霖说出他想说而说不出的道理,龙虹霖、贵局和我不存在谁服从谁的问题,但三方都该服从一个东西——服从一个“理”。龙虹霖看了贵局给我的第二次回复后,仍然认为他有足够的“理”要求贵局退还给他的合同定金。

龙虹霖说,我在《请宁乡市交通局给龙虹霖一个公正的答复》一文中,反复强调贵局应晒出龙虹霖于2003年7月30日和贵局签订的《投资建设宁乡沩水大桥及通站大道项目授权合同书》,但贵局对此只字不提为何拒绝向龙虹霖提供这个合同的理由,“我虽然曾经有这份合同,但公安机关在办理我的涉刑案时,被办案人员‘抄’走了,既然这份合同至关重要,宁乡市交通局为何不将这份合同拿出来给我看看”?龙虹霖记得很清楚,这份合同仅仅是一份意向合同,在这份合同中,并没有约定2000万元双控资金到账的时间,更没有提及150万元合同定金的问题,何况贵局于2004年8月16日前就已经和龙虹霖终止了意向合同,由来接管该项目。既然贵局没有和龙虹霖签订正式合同,更没有让他做任何项目,那就没有理由强行收缴他150万元的合同定金,且收取他的合同定金时,贵局既没有向他出具相关文书和开具相关票据。贵局说龙虹霖违约,那么宁乡县为何又于2004年8月16日和他签订《合作建设宁乡S208连接线及沩水大桥项目投资经营授权合同书》呢?

现居常德德山区的龙虹霖为了讨回公道,近一年多来数十次地往返于常德-宁乡,年逾花甲、疾病缠身的龙虹霖每次来贵局都不受待见,相关人员报之以冷面冷言冷语,让他倍感失望与寒心。我想,假如龙虹霖是贵局某个接待人员的父亲,贵局的接待人员是否会换成另一副面孔呢?贵局既然知道龙虹霖因涉刑案被办案人员抄走了包括2003年7月30日贵局和他签订的那份合同,为何不拿出这份合同让他看看?交通局没有让龙虹霖看2003年7月30日签订的合同,并且2004年上半年由于交通局人事变动等原因终止了与虹霖公司的合同,那么违约在先的显然是宁乡市交通局,而不是龙虹霖,贵局有什么理由说龙虹霖违约呢?既然后来市交通局终止了和龙虹霖的合同,那么在此之前的所有约定与龙虹霖后来与宁乡签订的合同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这叫一码归一码,也正因为如此,龙虹霖和宁乡签订的合同中就再也没有提及这150万元的违约金了。

究竟是宁乡市交通局违约在先还是龙虹霖违约在先?对此,龙虹霖在他向贵局递交的《申请收回原宁乡县交通局合同定金150万元的报告》中已经说得明明白白。龙虹霖的“报告”清楚地表明:150万元与龙虹霖和宁乡于2004年8月16日签订的《合作建设宁乡S208连接线及沩水大桥项目投资经营授权合同书》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或许贵局相关人员又会“赌”龙虹霖去打官司,可是龙虹霖现在一贫如洗,连吃饭都困难,“我和我的家人往返数十次常德-宁乡的交通食宿费都是我女儿给我垫付的,我哪能打得起官司啊”!说到打官司,龙虹霖一声叹息。我以为,这150万元,交通局本该退还给龙虹霖,但如果贵局一定要“赌”他打官司,这是典型的强人所难,凸显的是公权力的自傲!

最后,我向贵局提个建议:将2003年贵局和虹霖公司签订的《投资建设宁乡沩水大桥及通站大道项目授权合同书》给龙虹霖看看,同时请宁乡市交通局的同志扪心自问:宁县和贵局究竟有没有责任?贵局收了龙虹霖的150万元合同定金后用在何处了?其用途究竟是否正当合法?究竟是否经得起法纪的检验?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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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宁乡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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