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强制推行火葬

01-04 生活常识 投稿:何必去打扰
中国为什么强制推行火葬



当你清明节堵在路上时,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哪一天直接在网上献花圈、烧纸钱就好了,不用这么堵到断魂了。


其实你已经省事很多了,你不用再回到乡下,双脚沾满泥水。老家也不会有墓地可以用了,城市周边的陵园成了悼念的场所,你只要买得起,就会有人时时看扫,及时维护。


你可能觉得这是一个现代人的选择:火葬、陵园、鲜花献祭。但实际上,这只是不得不的选择,因为火葬是要强制推行的。另一件事是,一般墓地缴费后的使用期限只有20年,到那时如果无法续费,网上祭祀可能真的就不是一个笑话了。


只能选择在陵园里悼念逝者,只能将他们的身体火化,只能在无数个相同的墓碑中寻找他们,火葬真的就是好的方式了吗?被批评过无数次的土葬有多坏?还是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与想象有别的火葬

今天看似已经遍布全国的火葬“习俗”,其实出现并没有太久。虽然在50年代就有提倡火葬,但真正在全国推行不过是20年前的事。


1997年,发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人中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尽管在殡葬改革的各项文件中,火葬并不是唯一的选项,国家也要求地方制定扶持新葬法的政策,因地制宜地推广花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新葬法。但在真正执行中,直接拉遗体去火化却成了“殡葬改革”的常态。





为了完成任务,强制执行毫不稀奇。比如2011年11月,河南项城农村,就有一位老汉的遗体被当地民政部门挖走,并强行火化。一天之后,黑龙江哈尔滨农村,一位老太的遗体也在被埋了70多天之后被民政部门强行起出并送到殡仪馆准备火化。


火葬率被当作地方政绩的指标。潮州市在“十一五”的工作汇报中表示,五年来潮州市火葬区内遗体火化率保持100%,完成了省规定的任务指标。在此期间累计清理整顿散埋葬坟墓57穴,其中强制起尸火化14具,起获骨灰盒43个。


据民政部统计,1997年全国的年均火化率是36%,到2012年全国这个数字已经提高到了49.5%。但这远没有达到目标,相关负责人表示,少占地、不占地的安葬方式将成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要使全国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以上。




随着火葬的推行,火葬场也开始人手不足。为了消除人们对火葬工作人员的偏见,2015年民政部等还举办了首届“遗体火化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冠军可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土葬的“危害”似乎很容易想明白,因为修坟、立碑都会占用耕地。一块地里一座坟,不仅减少了耕地面积,还使耕地碎片化,不利于机械操作,这样一看,撒一把骨灰明显更节约环保。


但是且慢,火葬的意思好像不是直接撒骨灰吧。即便是火葬,也是先火化之后再埋葬,但这种方式并不会节约土地和木材,也不会更加环保。


大多数农村地区都没有公墓,例如,济南市商河县,一个有着948 个行政村和62.5 万人的县城,全县只有1 处合法经营性公墓,多数村镇没有建设村级公墓。就是这1 处公墓也远离农村居民住地,各类费用很高,所以就算是经过了火化,农民还是会将骨灰埋在土里,该占用的土地一点没少。对于这些农民, 火葬,就是火化之后的土葬。





环保这种说法也不靠谱,一般火化一具遗体,需要消耗柴油15公斤,电25度左右,还会排放诸如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水银蒸气等有毒气体,根据联合国的统计,全球排放的二恶英和呋喃有0.2%来自火葬行业。


人力成本就更不用说了,为了推行火葬国家需要设置专门的执法机构并配备专业执法人员,火化也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目前全国约7万人从事火葬行业,每年需要消耗数亿元的事业经费。


虽然官方一直认为传统土葬是愚昧的、浪费的、落后的、迷信的殡葬方式,但这些缺点其实都不在土葬自身,而在于在土葬的不良习俗中,比如起坟头、讲排场、迷信等。事实上,传统土葬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其可以自然更替。随着自然变迁,家族兴衰,世界观转变,坟墓往往挺不过100年而自然消亡。

土地,要有计划地用


既然火葬并不能保护耕地,甚至还带来了更多的能源浪费,为什么上到国家政策,下到基层,都这么不遗余力地推行火葬呢?


今天的人们常常认为,改革开放之后,历史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但对于丧葬业来说,内在的逻辑是没有变化的,那就是对土地集约化的追求。


土地集约化是“农业现代化”的象征,自从我们从苏联那里学到这一方式之后,就始终坚定不移地沿着这个路子走。 “节约土地”、“集中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土地管理的核心。


为了“节约”出更多的土地,中国在50年代开始就大范围开荒造田,这时候便盯上了土葬。1958年中国就开展过平坟开荒运动,当时的口号是“实行土地大平整,保证农业再高产”,一些有历史价值的古墓也被平掉。而在1964年 “农业学大寨”的高潮中,到处围湖造田、烧山开地,平坟运动再次兴起。





但开荒造田却没有获得想象中的成功,虽然到1986年中国累计开荒3.77亿亩,但原有耕地却减少6.11亿亩,最后净减耕地2.34亿亩。而且,由开荒造田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使中国不得不在1999年拉开了“退耕还林”的序幕。


不仅是开发土地,还要集中土地,从50年代到1978年,农村土地一直以集体化为目标,农民不再有自留地,土地大片连通种植同一作物。尽管这一现象终结于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理念却始终贯穿在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中。


对于殡葬业来讲,集中土地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统一规划,禁止乱葬。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就已经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与这些规划同时开展的还有旧村改造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土地,方式也是尽可能地集中土地。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获得更多土地,很多地区在进行旧村改造时都采用了迁村并点的模式,就是把规模较小的几个自然村整体拆迁、异地统一安置,合并成立一个较大规模的行政村,原来的村庄就复垦成耕地。


无论村子怎么改造,节约土地都是第一前提,于是2005年,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新增多少建设用地,得看能够复垦多少耕地。





土地受到严格的国家管控,不根据市场需要可以流转。2006 年,全国人大会议明确提出了耕地红线政策,此后,“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 亿亩这条红线” 成为土地资源管理的核心诉求。


耕地红线的初衷是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但环境与生产技术的变化的情况下,粮食产量本身也会得到提升,固守耕地红线政策,其实也是在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统筹管理、集体化运作的思维来管理土地,更何况,在耕地红线提出来的时候,耕地面积已经非常接近这条红线了。




2005年末,中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非常接近耕地红线 /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


要知道殡葬改革(尤其是废除土葬、推行火葬)的第一个理由就是节约耕地,于是在各类宣传和文件中,和“火葬”同步出现的总是它最直接的目标——“守住耕地红线”。这也就无怪乎河南省教育厅的 “18亿亩耕地红线视阈下的国家粮食安全立法研究”研究的不是粮食,而是殡葬改革立法。

三驾马车拉动火葬运动

在节约土地、集中土地的要求下,土葬当然至始至终都是不被欢迎的。不过,回到1950年,土葬不仅是一个与土地有关的问题,与它紧紧关联的还有人们对死亡的认识。


经过新文化和革命洗礼的无神论者们,将葬礼中的习俗、仪式都当作“迷信”进行批判,土葬本身也就有了非常浓厚的落后、封建色彩,而丧礼中的大肆排场对于刚刚百废待兴、提倡节约的新中国来说,更加难以忍受。在西方逐渐施行的“火葬”,只留下一个骨灰盒,更能满足人们对节约、现代的想象。




今天的人们似乎不太能体会“迷信”这个词的威力,在改革开放之后,人文科学重新兴起,丧葬仪式被赋予了更多民俗和文化上的价值,人们不再简单地斥之为“迷信”,但在此之前,它就是新中国要与之狠狠决裂的“旧社会”的代表。是地主家的大排场还是工农阶级的勤俭节约,这是关系到新中国风貌的问题。


直到今天,这样的价值观仍然牢固有力。2013年的文件就指出,“少数……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这些现象亟需整治。”





整顿风气、破除迷信是火葬推行的最佳理由,但它能在各地以如此迅速的方式施展开,是因为地方本身也需要它。


河南省周口2012年开展了大规模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一年之内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当地官员称,平坟的是为了解决大机器耕作、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


但实际上,周口远没有缺地到需要跟死人争地的地步。在周口经济开发区,有大量土地抛荒,但这些土地已经成为工业用地,无法重新以农地的名义申报。为了给工业项目预留土地资源,河南每年仍需85万亩土地,而建设部每年只批转25万亩。其中巨大的缺口,先是靠并村,后来靠平坟。




地方旅游业也在盯着土地。比如在福建武夷山市,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新景点的不断开发,景区逐渐扩大,2000年以后,一些周边的村子里的坟墓被认为杂乱无章、封建气息浓厚,影响景区整体景观而被要求整改。


当然并不是只有地方有推动火葬的动力,还有一整条产业链都指望着火葬。2010年民政部对殡葬业收费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的殡葬花费为1045元/具,费用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一份论文指出,2005年时,一个河南村庄一次火化就需要近两千元,这其中甚至包括给烧火者的贿赂,以防止其不将骨灰烧尽。


由于强制推行火葬,《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了发现土葬可以处罚,但并未统一规定罚款额度,结果在很多地方就变成了上缴罚款就可以土葬。据媒体报道,09年时河南南阳大约需要交纳3000-4000元的罚款,即可土葬。而河北成安的民政部门则更进一步,只要交钱,不但土葬火葬任选,还可以得到合法的“火葬证”。这让基层组织有了更多理由去推行火葬。


虽然名义上讲殡葬业已经允许民资进入,但是各地民政部门都下属有自己的殡仪馆,同时他们又掌握了民营殡仪馆的行政审批大权。这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做法让民营殡仪馆根本没有生存的土壤,把控着整条殡仪产业的仍然是地方民政部。





总之,要风气、要地、要钱,总有一个理由能让火葬继续下去,尽管它不是最佳的丧葬办法,甚至在现在的状况下它还不如土葬。但毫无疑问,土葬的时代必然地远去了。


只是在集体规划的土地面前,人们是没有选择的。没有办法选择未来的房子,也没有办法选择归去的故乡。“计划”告诉我们很多真相,比如大片耕种更有利于机械化,但却没有告诉我们另一些真相,比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土地,我们会失去情感的连结,我们的老人曾因这不能选择的埋葬方式,感到绝望痛苦。


参考资料:

[1]许宝强、汪晖编,发展的幻象,编译出版社,2001

[2][德]艾约博,以竹为生:一个四川手工造纸村的20世纪社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

[3]张溪,杨睿.财政补贴、公墓建设与农村土葬改革[J].山东社会科学,2017(03):96-101.

[4]WhydidChinaholdacremationcompetition?ByTessaWong,BBCNews,31December2015

[5]曾涛.我国殡葬立法初探[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

[6]汪俊英.公域与私域之辨——以殡葬方式的选择为视角[J].学习论坛,2013,(4):76-80.DOI:10.3969/j.issn.1003-7608.2013.04.019.

[7]叶传忠.旅游业辐射下的农村社会变迁--Z村的实地研究[D].民族大学,2010.DOI:10.7666/d.y1821237.

[8]刘星,殡葬改革路在何方,2011-11-30中国网(北京)

[9]邵晓梅,刘庆,张衍毓.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进展及展望[J].地理科学进展,2006,(2):85-95.DOI:10.3969/j.issn.1007-6301.2006.02.010.

[10]河南周口平坟200万座获300万元奖励,新民周刊,2012年11月30日

[11]仲伟周,王筝,王艺.耕地红线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性及政策含义[J].现代经济探讨,2011(06):15-19.

[12]托马斯·拉奎尔,刘擎,殷莹.现代火葬的出现与亡者的作业[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3):56-65.

[13]喻中.乡村丧礼的逻辑:一个法人类学的考察[J].比较法研究,2011(04):132-143.

[14]刘全领.农业土地集约化经营[J].梧州学院学报,2007,17(5):8-11.

[15]孟莹莹.山东省旧村改造模式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3. DOI:10.7666/d.Y2345621.



标签: # 土葬 # 土地
声明:伯乐人生活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ttn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