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

01-09 生活常识 投稿:若隐若现
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


1982年获奖短篇小说


这是我少年时代经历的故事。
  “……你,你别打啦!”
  我捂着被打肿的脸,从犴皮褥子上爬起来,两眼直瞪瞪地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了我的眼窝。
  “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
  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我去,明天就去。”我咬着牙喊。
  “你去干啥?”
  “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地瞅着我。
  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的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不是十三岁的孩子了,再也不愿在他的手掌下滚来爬去的。


  我爸爸很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又病死了。我就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多么盼望自己快一点长大成人,成为一个谁也不敢期负的高个头的男子汉呀!他每次喝醉酒都对我这样,让我尝他的拳头,把我打得鼻青脸肿。我受够了,真受够了。


  他见我强硬起来,气更大了,恶狠狠地把拳头举在头顶,但没朝我捶下来,只是用眼睛盯着我,半天不吭声。猛地,他扭身从帐篷的支架上,操起猎枪,朝我怀里一摔。


  “给,小崽子。明天,你给我上山。打松鼠、狍子、鹿,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捏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别吹。哼,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这一夜,我搂着猎枪睡在磨掉毛的熊皮被里,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痛,睡着了。半夜,我醒了,冻得团成一只刺猬,把猎枪搂得更紧了。帐篷里响起他呼噜呼噜的酒鼾声。我真恨他,从未叫他一声继父,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我睡不着了,右脸肿得发麻。我想起了妈妈,隐约看见她伤心地望着我,用温暖的手轻轻地摸着我的脸,好像在对我说着什么。我捂住脸哭了,哭了很久,哭累了,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睡梦中我来到湖边,就是春天我经常去玩的那个蓝色的湖边,我看见一群雪白的天鹅在湖水里嬉游。大的、小的,那么多,它们偎在一起,自由自在的。它们多好啊!我真想变成一只天鹅。


  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还要早。在帐篷里升起火,火着旺了,赶走了冰冷的寒气。我在吊锅里炖上犴肉,又在烧成炭的热灰里,埋两块麦麸和的面团。一会儿,肉熟了,面团烤成了圆饼。我像大人一样盘腿坐在火堆旁,朝睡得死猪似的特吉瞥了一眼,第一次像主人似地吃顿饱饭。


  我知道冬天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仔细察看脚上穿的犴皮软靴,这是死去的妈妈留给我的,虽然很旧,还算结实。我把它脱下来,取出里面潮乎乎的碎草,把白天从松鼠窝里掏来的鸟毛和软草,摊成两份,包在脚上,蹬上犴皮软靴。我的犴皮套裤和鹿皮上衣,已经磨出好几个窟窿。


但我还要穿它,因为这是妈妈给我缝的,穿在身上觉得舒服。子弹带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现在,我要靠爸爸的猎枪、猎刀,再加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我走出帐蓬。地上的雪是灰暗的,在脚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这声音不知是它们在嘲笑我,还是它们在严寒中呻吟。狠毒的北风钻透我的皮衣,针一样刺在我的前胸、后背。但我感到心里有股力量,挺直腰,迈着大步,朝着披着雪衣、还没醒过来的黑黝黝的树林走去。


  我已经出了几次猎,对森林再也不感到畏惧和陌生了。当我走在它的身旁,从心里感到愉快,这是一种别人享受不到的愉快,愉快得使我忘记自己是失去父母的孤儿。尤其当我跑了一天的山,背着猎获的紫貂和松鼠朝家走的时候,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这滋味能赶走饥饿和疲劳,还能使我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今天,我能遇见什么呢?瞧,林子真好。天挺蓝挺蓝的,没有雾,也没有风。山坡上的雪真白,林子里静悄悄的,松树和桦树好像都在做着梦,准是美好的梦,也许它们正等待我来唤醒它们。


  我放轻脚步,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像巨人一样魁伟。它的背上长满褐色的松树、白色的桦树;它的前胸十分光洁,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那里能避风、避寒;它的肩上,立着石崖,一座很威风的石崖,真像一个骄傲的昂起的人头。


这里准有野兽。我轻轻地走着,雪在脚下发出轻微的脆响。没叫我失望,那片桦树林里真有野兽的影子在晃动。这是我第一次单独遭遇野兽,心比平时跳得要猛,猛上好多倍,全身都跟着颤抖,两条腿变得没有一点劲儿。我又朝前走了几步,看清了那头野兽所在的地方,咬紧牙,倚着一棵树干,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差点摔倒,踉跄着奔出树林。


这时,我看准了——是野鹿,一头非常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磨得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七个支岔,很有气势,是灰白色的。鹿一眼就瞥见我,好像打了个哆嗦,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它们慌慌张张地冲出林子,一步不停地飞奔起来。


被我打伤的七岔犄角的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鹿群的最后,颠着碎步,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着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


  我愣了一会儿,醒悟过来,一阵狂喜冲上心头,拎起猎枪兴冲冲地朝七岔犄角公鹿站立的地方跑去。真让人高兴,这头大鹿被我打中了!
  雪地上留着点点滴滴的血迹。血,红得像花。


  太阳这么快就溜到山尖,让我又急又恼。有什么办法,天已经晚了,今天是撵不上它了。望望灰蒙蒙的天空和变得黑森森的树林,我只好拖着比早晨重了十倍的双腿,慢腾腾地往家里走。


  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窜。
  “今天,我打了个鹿。”
  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着脸。
  “是吗?”他头也不抬。
  “是七岔犄角公鹿。可大啦!让我一枪就打中了。”
  “真的吗?”
  他用眼角瞥着我。
  “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黑,我真追……”


  “嘿,傻小子,那叫:打伤了。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
  “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好,明天我去接安达。晚上,张嘴等你——吃你打的鹿肉。”
  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鹿的山坡上,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我想,准会撵上它,它受了伤,跑不远,也许就趴在前面的树丛里。翻过山梁,穿过峡谷,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这蹄印新鲜,也在匆匆忙忙地跟着鹿的蹄印往前赶。我辨认了好久,终于认出这是狼的脚印。它那花瓣形的印迹真让人恨。它要干什么?难道要糟踏我的七岔犄角公鹿吗?我登上山顶,朝下一望,愣住了。原来,我又转回了打鹿的山坡上,那座高高的石崖就立在我的眼前,石崖下是陡峭的石壁,石壁刀一样直插谷底,那里沉睡着一条大河。


  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地奔逃。我隐约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离鹿群三百多米远,有一只狼在拼命地追赶着。鹿群跑出桦树林,窜进杨树林。这时,七岔犄角公鹿的脚步越来越慢,瘸得更厉害,身子在左右摇晃。真让人替它着急,我紧紧地盯着它。狼越追越近,七岔犄角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狼紧追不放。


  鹿跑上山顶,从我前面十几步远的地方横穿而过,直奔石崖,它跑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登着石崖。看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快点,快点!狼追上来啦。我的全身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使我忘记了自己,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
  啊,真有一手,它不怕疼。为了弄死这坏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子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狼在地上打个滚,伸出舌头舔着被踢伤的腰,爬起来,朝石崖冲去。它用爪子扒着石块一步步逼近崖顶。公鹿转过身,堵在通往崖顶的小路,毫不畏惧地盯着对手。狼瞅准时机朝鹿扑去,鹿抬起前蹄,狠狠地朝下一刨,动作那么利落,那么有力。狼一声尖叫,石头一样滚下石崖。狼脖子上受了伤,痛得在地上乱滚,嘴巴扭来扭去想咬自己的伤口,它真气疯了。


  好,真好,我真为公鹿高兴。它不怕狼,一点也不怕。狼摇晃着爬起来,弓着腰,咧着嘴,眼睛急得血红,背上的毛竖着,朝后退了几步,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着跑的冲力跳跃起来,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转眼间就没影了。
  七岔犄角的公鹿啊,你真有办法,就像个老练的猎手。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整个身子衬在淡蓝色的天幕上,显得威武、强壮。


  “我的鹿——你胜利了,——你不怕狼!”我真想朝它大声喊。
  “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发出短促的叫声。它在呼唤同伴。
  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公鹿走下石崖,从我眼前慢悠悠地走过。我躲在它的下风,它嗅不到我的气味。我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倔强、刚硬;它那褐色的、光闪闪的眼睛里,既有善良,也有憎恶,既有勇敢,也有智慧;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它那波浪形的腰,披着淡黄色的冬毛,真叫漂亮,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它全身的力量。啊,它太美了。我想起了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是的,它是勇士,它是英雄。


  公鹿疲倦地但仍然骄傲地走过我的眼前。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自然而然地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让人心疼。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枪拴,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渐渐远去,远去……


  “去吧,朋友,我的七岔犄角的公鹿!”
  我呆呆地望着远山,心沉了下来,第一次感到内心的孤独和寂寞。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才回到家。我从未这么累过,一路不知跌了多少跟头,连滚带爬地总算回来了。钻进黑洞洞的帐篷,我哆哆嗦嗦好不容易升起了火。随后,我就躺倒在火堆旁,再也不想动了。我感到肚子饿得难受,伸手摸到平时放食物的桦皮篓,抓了一块熟肉添在嘴里。


  帐篷的门帘掀开了,特吉回来了。
  “哦,打鹿的猎手,你可回来啦!”


  听到他粗哑的声音,我顿时感到畏惧,想坐起来,费了很大的劲,腰、腿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简直变成不会打弯的木棍。
  “你给我拿啥啦?”他站在我的面前,弯腰凑近我的脸,用阴森森的声音说。
  我闻到了刺鼻的酒味。
  “没打着?像只飞鸟——两个爪子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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