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中介公司和银行的合作模式

01-08 生活常识 投稿:眉温如初
票据中介公司和银行的合作模式
银行和票据中介公司合作模式目前主要存在两种类型:一类是签订咨询顾问协议的银行,简称协议银行;另一类是未签订协议的银行,简称交易银行。协议银行与中介关系更为密切,需向中介付费,而交易银行是协议银行的交易对手,不向中介付费,但能通过中介买入或卖出承兑汇票票据。

直贴业务模式下,票据中介公司需帮助与其签订协议的直贴银行完成先向企业收票(直贴),再向银行卖票(转贴)的全业务流程,以赚取买卖利差。

具体操作如下:一是帮助企业在直贴协议银行开立账户并向企业收票。由于直贴协议银行在异地,中介一般会代替企业在异地开立银行账户。具体业务发生时,中介再与直贴协议银行共同上门服务。手续完成后,直贴协议银行会将款项直接打入企业上述账户。二是帮助直贴协议银行将收来的票据当日转卖给大中型银行。直贴协议银行收票后并不持有票据,而是由中介当天转卖给大中型银行。具体操作中,中介主要帮助直贴协议银行跑量,即不断在市场上收票、卖票、再收票、再卖票。单笔业务利差相对较薄,一般在10一15个BP ( 基点,用于金融方面,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100个基点等于1%) 左右,而同期市场上直贴与转贴间的利差可能超过30个BP以上。虽然单笔业务利差不高,但由于票据买卖均于当天完成,不占用直贴协议银行资金和规模,因此总体收益较高。需要指出的是,具体业务中,中介是倒过来操作的,即中介是根据转贴现需求方(市场上票据资金和规模最终提供方)的交易需求,帮助直贴协议银行到市场向企业收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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