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苦与最乐》的思路严谨吗

01-05 生活常识 投稿:灰尘往事
《最苦与最乐》的思路严谨吗

《最苦与最乐》的思路严谨吗

有人认为《最苦与最乐》是名家之作,是语言大师的手笔,应严格按照课后的阅读提示,让学生自学时理解本文的“严谨思路”。

先抛开名人的光环,不看作者是否是语言大师,用打量一般议论文的眼光来衡量一下,《最苦与最乐》的思路是严谨的吗?

首先看文中的一对姊妹论点:1、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2、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文章的第二和第三自然段是围绕论点1展开阐述的,可这两个段落自始至终谈论的都是“没有完成的责任”、“责任没有尽”会带来痛苦,与“未来的责任”无半点关联。可见由于人教版教材把“未了”一词误用为“未来”,导致这部分内容在“思路严谨”上落了空。那么论点2呢?我认为论点2本身就有问题!前面的问题是“什么最快乐呢”,回答是“自然责任完了,是人生的第一件乐事”。“第一”是序数词,序数词是指“用来表示事物序数的词”,回答“在什么序次上”,而不能表示程度的高低与深浅,所以“第一件乐事”不能回答“最快乐”。而第四段接下来的论证过程中,不仅始终没有把“最快乐”体现出来,还将话题转移到了“尽责任得苦中真乐”,然后又回到“尽责任得快乐”,最后得出“快乐之权操之在己”。由此可见,第四段的论题始终处在一种游离状态。

其次,第五段的论述也是不严密的。作者引用曾子、孟子的话,谈论尽责任的痛苦后,竟用“但是”话锋陡然一转,说仁人志士、诸生诸佛“尽责任得苦中真乐”,他们尽责任到“底是乐不是苦”。什么是“苦中真乐”?为什么尽责任的实质是“乐不是苦”?没有任何阐释,也无任何典型事例。初一学生,无论是他们的人生经验,还是积累的文史知识,都是很贫乏的,只怕他们读到此处会茫然。

还有第三段中关于有哪些责任的分析,其中“自己的责任”表意重复,应将“乃至对于自己”删去。其实细看这一整句话——不独是对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挺,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犯了逻辑错误。这句话前面由对他人,推演到家庭、社会、国家,这是从特殊到普遍的归纳推理过程,无可厚非。可最后却反向推到自己,又回到了个体,即推回到特殊,从普遍到特殊的推理是演绎推理。这就使得同一句话中归纳和演绎两种逻辑推理方式并存!

至于第五段中,仁人志士是集合名词,诸圣诸佛是复数形式,而后文用第三人称“他”来指代,是因为上世纪二十年代白话文方兴未艾,当时还没有对语言进行规范,实在是不能算作错误。

 综上所述,我认为此文不宜用来让学生们感受“思路的严谨”。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应该“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对教材中出现的错误和不恰当的提示、要求,应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并根据“学情”作出相应的处理;而不应该盲从教材、教辅资料,或某人之言。只有富有思辨精神的老师,才能培养出具有质疑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学生。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一线教师挑战教材,挑战权威,而不是将教材,尤其是名家之作神圣化,桎梏教师和学生的判断力。

标签: # 责任 # 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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