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再思考(2)

12-28 生活常识 投稿:after rain
一个再思考(2)

价值观:价值关系应然状态的展示和期盼

所谓价值观,是指人们关于如何区分好与坏、善与恶的总体观念,是关于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基本原则。价值观属于观念形态,但它却存在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有对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成果的评价;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有对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评价;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中,有对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评价,如此等等。各种价值评价都有自己特殊的标准和基本原则。就内容而言,价值观的根本是价值原则。有什么样的价值原则,就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规范和价值理想,价值原则规定了价值观的性质。基督教的价值观以上帝为价值原则,并将之作为衡量一切价值的标准。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以个人利益为价值原则,并将之作为评判其他一切价值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以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为价值原则,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最高价值。

价值原则总是渗透在价值规范中。所谓规范,其本意就是规则、标准或尺度,明确规定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任何价值观只有通过价值规范具体化为如何行动的规范,才能引导人们的活动。有什么样的价值原则,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规范。确定的价值原则、价值规范必然导致确定的价值理想,价值理想是以对未来应然状态的规定和把握为内容的。价值原则、价值规范、价值理想都属于价值观的内容。

价值观与价值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价值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关系,是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实际的利益关系。利与害、好与坏、得与失等等都不是单纯的主体的自我感受,而是实际的利益关系。比如,一个奴隶可以满足自己的奴隶地位,但并不能因此改变奴隶与奴隶主的价值关系,不能因此改变奴隶与奴隶制的价值关系。价值观则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不同的人对价值关系的理解和把握。这就是说,价值关系不同于价值观,价值关系是客观的社会关系,价值观则是人们对客观的价值关系的观念把握。人们正是基于意识到的需要对价值关系进行判断、整合和反思及其升华,才形成了价值观。一言以蔽之,价值观即是对价值关系应然状态的展示和期盼。

在社会生活中,价值观构成了个人的心理定势。因此,任何一个社会都要通过法律、舆论和教育,有目的、有计划地把自己的核心价值观灌输给每个社会成员,促使他们形成共同的价值观;都要通过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告诉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的社会活动、日常生活提供规则、标准和模式。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生活体会这种核心价值观,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决定选择还是不选择这种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因此,我们应当根据自己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和人们的实际利益建设核心价值观,并通过多种渠道使社会成员能够理解、认同、接受这种核心价值观,并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个人价值观,从而形成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否则,社会所提供的核心价值观就只能成为人们的外在规范,而不能成为人们的内在意识。

不同人的价值观主要决定于不同人的社会地位,反映了人们多样的生存条件、活动方式和利益关系。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社会地位相同,价值观并不一定相同。同样是处于被剥削地位的工人,有起来反抗雇佣劳动制度的工人,也有满足自己雇佣劳动地位的工人。他们的社会地位相同,但价值观念不一定相同。在阶级社会中,被剥削者接受剥削阶级的价值观念的现象并不罕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价值观与价值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价值观是人们对事物进行价值判断的尺度,属于主观的思想领域,价值关系则是人们之间实际的利益关系,属于客观的社会关系。人们的价值观可能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也可能歪曲地反映了价值关系,二者并不是绝对一致的。实际上,价值观的形成是包括价值关系、经济关系、传统文化和社会教育积淀在内的复杂过程。任何社会都需要进行核心价值观、主导价值观和共同价值观的建设。儒家价值观之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成为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共同价值观,就与长期以来封建社会统治者的倡导,与整个封建社会的教育,尤其是与科举制度和官吏任用的标准密不可分。

任何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反映的都是该社会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利益。中国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儒家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个人本位。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既是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任务,也是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核心理念。我们应当注意,社会形态的变化同时也就是社会核心价值、核心价值观的变化。由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是社会形态的根本变革,这一变革在价值观上的标志,就是核心价值的变化。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与以往社会的核心价值不存在全盘继承的问题,因为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变革同时也是对资本主义以及封建主义核心价值的变革。

因此,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我们既不能移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不能挪用中国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因为它们都不能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也必须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及政治制度相适应,应该也必须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利益,应该也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定的精神气质,应该也必须是社会主义社会价值关系应然状态的展示和期盼。

任何社会大变动时期都会发生价值重估和价值观重建的问题。西方的启蒙运动,是对古希腊罗马时期关于人的思想的一次重估,是被中世纪神学所压抑的古代人文思想的一次重生。中国的“五四”运动,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次重估,是科学和民主思想在中国的一次重生。当代中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期,这一变革最突出特征和最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把现代化、市场化和社会主义改革这三重重大的社会变革浓缩在同一个时空中进行了,构成了一场前无古人、艰难复杂而又波澜壮阔的社会变迁,它必然引发价值重估和价值观重建的问题,也必然为重建社会主义价值观开辟广阔的思维空间和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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